每次看到别人一手拿着touch screen手机,在那指指按按,好不气质哦。
再加上我一向来都很羡慕人家可以用手机wifi上网。。几天前手痒在网上跟人买了一架二手LG KS20来玩玩。
三天过后,我投降了!
手指头大,按touchscreen按到很想撞墙!用stylus笔也不见得容易到哪里去。梦想中的手机wifi上网现实里并不是件爽事。
这架东东我觉得除了造型时尚,很有上班族生意人的味道之外,对我完全不适合。
算了,还是用回小K好了。
(It's Hammer time!! )
Monday, July 13, 2009
U can't touch this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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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电脑网络博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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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comments:
Buy a netbook with 10' screen is probably more practical...
哈哈。。 是啊。
我也是在心痒着这个。。 lol
喜歡這首歌的呢,在車里聽到時都會心情舒坦。
怎樣,又要賣咯?仙子啊買賣可謂易過借火啊。
现在看回MC Hammer穿的裤子觉得很好笑。lol
已经把它摆上去了。不知卖不卖得出。。^^
哈哈
我一开始也觉得 好像 touch screen 很爽
但后来朋友借我 Iphone 玩了两小时后
我觉得。。。
netbook 比较实际
和 khengsiong 的结论一样
总觉得touchscreen适合斯文人。我这种老粗。。不大ngam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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